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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案例】为双保险铁栅栏外再装防盗窗 楼上居民诉请拆除获支持
发布时间:2013-08-30 来源:网络整理

【民商法案例】为双保险铁栅栏外再装防盗窗 楼上居民诉请拆除获支持

2010-09-21 17:58:27.0 来源:法律教育网 

  窗户上本身已安装了铁栅栏,101室的住户又在外面安装了凸出墙体约半米的防盗窗,201室认为影响了居家安全,诉请101室拆除四扇防盗窗,4月3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作出了支持了201室林小姐的诉请的一审判决。

  龙柏二村林小姐和凌先生系楼上楼下邻居关系。今年1月,凌先生在自家窗户外安装了四扇防盗窗,凸出墙体在0.50米至0.65米之间。四扇防盗窗顶部距离201室窗户的高度约为1.20米。林小姐认为,凌先生自行违章搭建了窗户防盗窗。经屡次协商未果,为保证自己居家安全,因此提起诉讼,要求拆除安装在窗户外墙上的四扇防盗窗。

  凌先生论说,由于几次被小偷偷过,为了安全才安装了防盗窗。房屋是自己的,没有理由不能安装防盗窗。至于林小姐认为有安全问题,可以找派出所。故不同意讼请求。

  经查,凌先生的窗户内本身就安装了铁栅栏用于防盗。

  法院认为,凌先生虽认为安装防盗窗的目的是为了自身的安全,但其在安装防盗窗时不能影响到邻居的居家安全。从凌先生安装防盗窗的高度分析,该防盗窗的安装给林小姐的居家安全带来了安全隐患。因此,林小姐要求拆除防盗窗的请求,应予支持。当然,作为相邻方,在日常生活中理应相互理解、体谅,遇事后应及时进行沟通,以减少不必要的纠纷。

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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