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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停车场管理条例提请审议 立法缓解停车难
发布时间:2013-08-30 来源:网络整理

  昨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会上,《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首次提请审议,这意味着困扰市民已久的“停车难”问题,将可望随着立法进程的加快得到进一步缓解。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郑道溪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明聪、何清秋、陈昭扬、杨金兴、黄诗福、陈紫萱,秘书长胡家榕及常委会委员出席。

  近年来我市汽车拥有量快速增长,停车供需矛盾日渐突出,造成了机动车停车困难。《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总结了我市多年来在停车场管理工作上的成功做法,借鉴其他城市的不错的经验,对我市停车场规划、建设与使用工作进行进一步的立法规范,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本次会议其他议题还有:《厦门经济特区促进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条例(草案)》(二审)、《厦门经济特区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草案)》(三审);听取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跟踪检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并就我市发展老龄服务业情况开展专题询问;审议市政府关于社保基金管理情况、关于今年1-6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和全年预算变更草案的报告,听取市政府关于轨道交通一号线一期工程前期工作情况的报告;市政府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对“检查《厦门经济特区海洋环境保护若干规定》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对“厦门生态市建设规划实施纲要修编情况的报告”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报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市政府副市长黄强,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延强、厦门海事法院院长黄勇民列席。市人大、市政府办等有关方面人员列席。会期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