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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系统
发布时间:2013-08-30 来源:网络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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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电子商务系统

  上图中显示的是一个完整的基础电子商务系统,它在Internet信息系统的基础上,由参与交易主体的信息化企业、信息化组织和使用 Internet的消费者主体,提供实物配送服务和支付服务的机构,以及提供网上商务服务的电子商务服务商组成。由上述几部分组成的基础电子商务系统,将受到一些市场环境的影响,这些市场环境包括经济环境、政策环境、法律环境和技术环境等几个方面。

  1、Internet信息系统

  电子商务系统的基础是Internet信息系统,它是进行交易的平台,交易中所涉及的信息流、物流和货币流都与信息系统紧密相关。Internet信息系统是指企业、组织和电子商务服务商,在Internet网络的基础上开发设计的信息系统,它可以成为企业、组织和个人消费者之间跨越时空进行信息交换的平台,在信息系统的安全和控制措施保证下,通过基于Internet的支付系统进行网上支付,通过基于Internet 物流信息系统控制物流的顺利进行,还不错终保证企业、组织和个人消费者之间网上交易的实现。因此,Internet信息系统的主要作用是提供一开放的、安全的和可控制的信息交换平台,它是电子商务系统的核心和基石。

  2、电子商务服务商

  Internet作为一个蕴藏巨大商机的平台,需要有一大批专业化分工者进行相互协作,为企业、组织与消费者在Internet上进行交易提供支持。电子商务服务商便是起着这种作用。根据服务层次和内容的不同,可以将电子商务服务商分为两大类:一类为电子商务系统提供系统支持服务的,它主要为企业、组织和消费者在网上交易提供技术和物资基础;另一类是直接提供电子商务服务者,它为企业、组织与消费者之间的交易提供沟通渠道和商务活动服务。

  对于较好的大类为电子商务系统提供系统支付服务的,根据技术与应用层次不同,提供系统支持服务的电子商务服务商可以分为三类:

  一类是接入服务商(Internet Access Provider,IAP),它主要提供Internet通信和线路租借服务,如我国电信企业中国电信、联通提供的线路租借服务;

  第二类是服务提供商(Interne Service Provider,ISP),它主要为企业建立电子商务系统提供全面支持,一般企业、组织与消费者上网时只通过ISP接入Internet,由ISP向 IAP租借线路;

  第三类是内容服务提供商(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ICP),它主要为企业提供信息内容服务,如财经信息、搜索引擎,这类服务一般都是免费的,ICP主要通过其他方式如发布网络广告获取收入;

  第四类是应用服务系统提供商(Application Service Provider,ASP),它主要是为企业、组织建设电子商务系统时提供系统解决方案,这些服务一般都是属于信息技术(IT)行业的公司提供,如IBM 公司为企业、政府和银行提供的电子化企业、电子化政府和电子化银行电子商务系统解决方案。有的IT企业不但提供电子商务系统解决方案,还为企业提供电子商务系统租借服务,用户只需要租赁使用,无须维护电子商务系统的运转。对于消费者,主要通过ISP上网联接到Internet,参与网上交易。对于企业与组织,根据自身的资金和条件,如果需要大规模发展的,企业或组织可以通过ISP直接联接到Internet;对于小规模的应用,则可以通过租赁ASP的电子商务服务系统来联接到Internet。

  对于第二大类直接提供电子商务服务者,可以分为这样几类:

  一类是提供B-C型交易服务的电子商务服务商,典型的是网上商厦,它通过出租空间给一些网上零售商,网上商厦负责客户管理、支付管理和物流管理等后勤服务,如我国的著名的ICP新浪网为拓展电子商务,在网上提供页面空间给一些传统的零售商在网上销售产品;

  第二类是提供B-B型交易服务的电子商务服务商,典型的是B-B型交易市场,它通过收集和整理企业的供求信息,为供求双方提供一个开放的、自由的交易平台,如我国著名的B-B型电子商务服务公司阿里巴巴,它通过建立网上供求信息网为全球商人提供供求信息发布和管理工作;

  第三类是提供网上拍卖服务的电子商务服务公司,有提供消费者之间拍卖中介服务的,消费者拍买商家产品中介服务的,以及商家之间的拍卖服务的,如我国著名的拍卖电子商务服务公司雅宝,它提供消费者之间的个人竟价服务,还有从消费者到商家的集体竟价服务。

  电子商务服务商起着中间商的作用,但它不直接参与网上的交易。一方面,它为网上交易的实现提供信息系统支持和配套的资源管理等服务,是企业、组织和消费者之间交易的技术物资基础。另一方面,它为网上交易提供商务平台,是企业、组织与消费者之间交易的商务活动基础。

  3、企业、组织与消费者

  企业、组织与消费者是Internet网上市场交易主体,他们是进行网上交易的基础。由于Internet本身的特点及加入Internet的网民的倍速增长趋势,使得Internet成为非常具有吸引力的新兴市场。一般说来,组织与消费者上网比较简单,因为他们主要是使用电子商务服务商提供的 Internet服务来参与交易。企业上网则是非常重要而且是很复杂的。这是因为,一方面企业作为市场交易一方,只有上网才可能参与网上交易;另一方面,企业作为交易主体地位,必须为其他参与交易方提供服务和支持,如提供产品信息查询服务、商品配送服务、支付结算服务。因此,企业上网开展网上交易,必须进行系统规划建设好自己的电子商务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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