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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企业园区金融IC卡项目专用设备及园区一卡通系统选型项目
发布时间:2013-09-15 来源:成都一卡通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就企业园区金融IC卡项目专用设备及园区一卡通系统选型项目企业园区一卡通分包进行公开选型。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预审,有意向参加本项目,且满足合格供应商基本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均可申请参加资格预审。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格供应商才可参加本项目后续程序。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园区金融IC卡项目专用设备及园区一卡通系统选型项目企业园区一卡通分包

二、采购编号

BOC-IT-2012FW085-1

三、项目情况

(一)选型内容:

采购人以公开的方式对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园区金融IC卡项目专用设备及园区一卡通系统选型项目企业园区一卡通分包入围供应商进行选型,本项目的入围供应商将获得采购人两个年度内(起始日期以入围协议签订时间为准)企业园区一卡通项目的供货资格。在选型有效期内,如供应商的产品进行更新,更新产品的技术配置指标及性能不得低于入围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还不错终入围价格,且须经过采购人的还不错终认可。同时采购人不承诺在选型有效期内授予入围供应商实际采购合同、不承诺年度内授予的采购合同总金额。

选型范围包括:上述产品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实施、培训及售后服务。

供货范围:全国供货

入围供应商数量:不多于4家

选型有效期:2年(起始日期以入围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注:1. 供应商须对本项目内所含全部产品及相关服务按要求递交响应文件,不得拆分或遗漏,否则其响应将被拒绝。

2. 还不错终选型产品的相关要求以本项目的采购文件为准。

(二)选型流程:

本项目选型流程由资格预审及入围谈判及评审两部分组成。

较好的阶段:资格预审

1.  采用公开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

2.  供应商须按要求在采购人处报名登记,并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各供应商须按照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递交资格预审响应文件。

3.  由评审委员会对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按规定时间递交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采取合格制,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才可进入本项目后续程序。

第二阶段:入围谈判及评审

1.  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将被邀请进入本项目“入围谈判及评审”阶段,并获得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递交响应文件,并按规定参加入围谈判。谈判内容包括且不限于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服务部分、价格部分等。

2.  采购人将根据评审委员会的还不错终评审结果,确定不多于4名(在不多于4名供应商的前提下,视具体情况而定)的入围供应商获得采购人两个年度内企业园区一卡通系统的供货资格。如采购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入围供应商的协议。

四、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  供应商的注册资金须在1000万元人民币(含)或等值外币以上。外币折算价以递交资格预审响应文件截止当日中国银行外币基准价为准。

3.  供应商须是有能力履行选型内容要求,并提供选型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商,供应商须是所提供的一卡通集中平台软件的制造商。

4.  供应商须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三级或以上)。

5.  供应商须提供声明文件,产品没有故意留有或者设置漏洞、后门、木马等程序和功能

6.  供应商须拥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在国内有技术支持中心和服务体系,具备7*24小时服务能力;提供统一的国内热线支持电话,有在线技术人员能够提供实时的在线技术支持。

7.  供应商须具备较为完整的售后服务体系、丰富的备品库存、以及具有快速响应维护能力,在国内须具有较大规模的销售和售后服务机构,具有完善、快捷的技术支持能力

(二)供应商所提供产品的资质要求:

8.  供应商所提供应用软件系列须为技术成熟产品,具有成功案例。供应商所提供系列应用软件近年(201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含)止)须至少具有5个成功合同案例(可为供应商与银行、电信公司、园区签署的合同,合同中须有明确的软件及相关硬件的明细,同时运行状态良好,服务水平优异)。

9.  供应商所投相关应用软件由其母公司、子公司或由其母公司控股的公司所有,并授权其拥有合法使用权,使用中如果发生与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纠纷由供应商负责。

(三)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0. 供应商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1. 供应商须从采购人获得资格预审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

12.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评审委员会将有权对全部供应商或部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予以拒绝。

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14. 未经采购人允许,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15. 供应商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

五、资格预审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按以下时间和地点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 间: 2013年4月9日起至2012年4月22日止,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地 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中国银行 12F 集中采购中心

售 价:领取文件免费(请自行携带U盘)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 中国银行门户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进行发布。

八、资格预审响应文件的递交

递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4月23日上午8:30整。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3年4月23日上午9:30整。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中国银行 12F -4号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中国银行 集中采购中心

邮  编:100818

联 系 人:谌凯/秦泰

电  话:86-10-66595990/66595982

传  真:86-10-66593484

电子函件:cg_qintai@bank-of-china.com/qintai@bankofch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