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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一卡通
校园一卡通业务收费标准
发布时间:2013-11-18 来源:成都一卡通

3.不记名临时卡:适用于校外临时人员。卡片底色为黄色,背景为校园鸟瞰图。办理时需缴纳20元押金。根据学校相关部门的规定,此类卡片在食堂消费时,会加收20%搭伙费。

 

卡片丢失

持卡人可以通过校园网络(“数字校园平台”中的“一卡通Web查询系统”)、一卡通多媒体查询机、一卡通结算中心前台(学生事务中心楼102室)以及一卡通充值点等多种方法进行挂失。如至一卡通结算中心或一卡通充值点挂失,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如身份证等。挂失后,可以直接在一卡通结算中心前台交纳押金20元领取“过渡临时卡”,此卡使用有效期为一周。

持卡人如在挂失后的一周内找回原卡,可使用一卡通多媒体查询机解挂,也可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及原卡到一卡通结算中心前台解挂,解挂后需携临时卡至一卡通结算中心前台办理退卡业务,取回20元押金,临时卡内的金额将转入本人原始卡。

持卡人如在挂失后的一周内未找到原卡,且需补办新卡,请携带有效证件及过渡临时卡到一卡通结算中心办理补办正式卡的业务。补办正式卡时,过渡临时卡的20元押金自动转为补办的新卡的成本。原卡内金额自动转入新卡内,同时原卡宣告作废并永久置入黑名单。

持卡人如果没有在丢失卡片的较好的时间进行挂失,挂失前的损失由持卡人本人负责。超期使用临时卡未办理补卡手续的,引起的不便由持卡人个人负责。

 

卡片损坏

卡片损坏后,请持卡人到一卡通结算中心前台申请补办。如卡片系人为失误造成损坏,则持卡人须缴纳补办卡片的成本费20元。补办新卡后,原卡内金额自动转入新卡内,同时原卡宣告作废。已经损坏的卡片必须交回一卡通结算中心。

 

卡片销户

销户后的卡片,即宣告作废并永久置入黑名单,相应功能同时失效。学生毕业时,卡片将统一注销。卡片余额退还到相应银行卡的方式退还给持卡人。临时人员不再使用校园卡时,应携带相关证件,前往一卡通结算中心前台办理注销手续。卡片余额将以现金方式退还。学生卡、教师卡以及记名临时卡1不再回收,留作纪念。记名临时卡2和不记名临时卡注销后,如卡片未损坏则返还20元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