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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禁控制解决方案
临沂市民未交物业费门禁卡失效 物业拒绝为其升级
发布时间:2018-01-07 来源:网络整理

家住临沂临沭县金御小区的刘先生发现由于自己没有缴纳物业费,自家的门禁卡突然“失灵了”,他拿着卡到物业“升级”,却遭拒绝。

如今门禁卡不能用,每次进入小区,刘先生和他的家人只能到门卫处说明情况才能进入,很是不便。说起门禁卡被升级遭拒的原因,刘先生坦言与自己没有缴纳物业费有关。据介绍,自从他住进小区,就一直对物业管理不满。“卫生打扫不及时,小区环境也不好,保安看管不利,导致小区内不少业主车辆被划……”刘先生告诉记者,更让他不能接受的是,物业将他交纳的2000元装修押金直接抵扣成了物业费,这让他十分不满。刘先生认为,物业费和门禁卡升级完全是两回事,物业的做法实在过分。

12日,记者采访了该小区物业,工作人员表示,物业没有禁止任何业主使用门禁卡,所有业主均可到物业办理门禁升级,只不过对于那些没有缴纳物业费的业主,门禁卡只能用一个月或半个月。

“我们这也是没办法,有些欠费的业主平时见不到面,打电话也不接,我们只能用这种方式,为的是能和业主见上面,催收物业费。”工作人员说。至于刘先生质疑装修押金抵物业费的事情,该工作人员表示此举是经大多数业主同意,他们才这样做的,“物业工作众口难调,有问题业主可以指出来我们改正,尽量让业主都能满意。”

◎律师说法

物业不能将物业费与其他收费捆绑

沂蒙晚报法律顾问、山东颐平律师事务所主任彭海律师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除非业主同意,否则物业将门卡、电梯卡、停车费与物业费捆绑都属于违规。管理部门应当责令物业企业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物业公司遇到业主拖欠物业费的情况,正确的办法应该向法院起诉,以此来清缴被拖欠的物业费。而捆绑电梯卡、门禁卡、停车费看似快速起效,但会将有道理的事变成了没道理。彭海律师提醒业主与物业间应该合理、合法主张自己的权利,共同构建和谐的家园。

沂蒙晚报记者 张斌